我一向很讨厌狗,它们随地大小便,每次我去公园玩的时候总能看见狗屎,而且他们每路过一棵树或者电线杆的时候都爱去撒泡尿,真是太恶心了。最讨厌的晚上是一有点风吹草动它们就狂吠起来,让人睡不好觉。(文章的开头比例合理,语言紧凑,和结尾呼应合理)
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养狗。它既不能像勤劳的老牛一样辛勤耕作,也不能像小猫一样为我们捉可恶的老鼠,更别说像老母鸡一样无私地为人类下蛋了。听听这些俗语你就知道它有多讨厌了,狗仗人势,狗屁不通、狗眼看人低……
然而,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,我对狗的看法就发生了改变。承上启下
今年我回老家的时候,刚进门我就看到了一只狗。它毛色乌黑,两只眼睛乌溜溜的,一条短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,可爱极了。也许它是把我当成它的小主人了。听爷爷说这只狗是他在路上碰到的,它一路跟爷爷回了家,爷爷说这只狗跟他有缘,就把它养下了。看着这全身乌黑的“小黑球”,我索性就叫它小黑。
有一天下午,小黑对三轮车上晒着的鞋子来了兴趣,它叼住车上的席子一拽,正在晾晒的鞋子就被拉了下来。它不停地扑啊、咬啊、撕啊,嘴巴里还发出低沉的“呜呜”声,好像把鞋子当成了它的猎物。我灵机一动,突然想逗逗它,就抢过鞋子,绕着柱子一圈圈转,它也跟我绕着柱子也一圈圈转,完全忘记了自己脖子上还系着狗绳。结果它把自己就绕在柱子上了,一脸懵地站在那儿。仿佛在说:“咦,我怎么动不了了?”看着它那傻样,我乐得哈哈大笑。
后来,我常常带着它一起去散步。它一会儿跑到我前面冲着我“汪汪汪”地叫,仿佛在说“小主人,快一点呀!”一会又跑回我的身边,在我脚旁转圈圈。这时,我只要一抬脚,它就抬起两只前脚,给我表演“直立行走”。这家伙,真是越看越顺眼呢!
我开始喜欢这只可爱的小笨狗了。(文章的结尾很含蓄,既点题,又耐人寻味)(内容安排合理,详略得当,主次分明)




